畜牧论文

畜牧养殖污染环境的综合治理探讨

2020-11-02 09:13:54 xueshulunwen 5

关键词:学术期刊,学术论文,著作出版,畜牧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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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农业大国,畜牧大国,畜牧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近些年,随着畜牧养殖产业不断向着集约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养殖规模、养殖数量增加的同时,畜牧养殖污染问题日渐突出。养殖产业大规模发展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现象,严重危害到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污染情况加剧,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生活。所以,积极探究畜牧养殖污染环境综合治理对策,对促进畜牧产业健康发展,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有着双重现实意义。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畜牧养殖污染发展现状、污染情况及畜牧养殖污染环境的综合治理对策,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同行有所帮助。

农业期刊

  1 畜牧养殖环境污染问题分析


  1.1 养殖区建设缺少规划,圈舍建设标准低


  现阶段,基层地区畜禽养殖区建设规划严重滞后,养殖社在建设过程中放任自流,没有合理划分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养殖区在建设过程中表现为选址随意性强,多数养殖区域和人口聚集区紧密相连,造成了生活区和养殖区域混杂在一起。此外,养殖圈舍在建设过程中,建设标准较低,主要以棚舍为主。由于养殖区域缺少科学规划,圈舍建设标准低,养殖场内部不能配置有效的污染物处理设施,日常养殖过程中所代谢的粪便、尿液、污水随意排放,给人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的给人类身体健康造成致命威胁。


  1.2 畜禽排泄物无害化处理不到位


  发短畜牧养植产业,每年产生的排泄物量是巨大的,每头家畜每天的排泄量可达到体重的5%到9%。据相关数据统计,一头生猪每天粪便排泄量约为2.0公斤,尿液3.3公斤。一家每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猪场,粪便和尿液高达4000吨以上。如此多的废物粪便,需要经过专业化的处理设施才能保证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但是现阶段,大多数养殖场都没有配置完善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粪便露天摆放,露天排放,畜禽尿液更是放任自流,再加上冲洗圈舍产生的大量污水,对地表水,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


  1.3 缺乏环境保护意识


  畜牧养殖产业发展过程中,之所以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主要是因为地区领导和养殖户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上到政府,下到畜牧养殖户,缺少环境科学保护的意识,客户随意排放废物,随意乱丢垃圾,病死动物,追求扩大养殖规模,所带来的高额经济收入。而扩大养殖规模过程中,又不能配备完善的污染物处理设施,从而导致生态失衡,环境污染加剧。


  2 畜牧养殖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措施


  2.1 摸清畜禽养殖基本情况,严格划定禁养范围


  首先,摸清畜禽养殖基本情况。各乡镇要定期将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市环保局和市农业局备案。市环保局会同市农业局要及时排查,列出需治理(完善)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名单、散养密集区对水体水质造成污染的区域名单,建立台账、责任清单,确定整改时限,纳入专项工作方案;其次,严格划定禁养范围。市环保局、市农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核心景区等区域禁止建设养殖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外的其他区域和重要河流两岸规定边界范围内等区域,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


  2.2 大力推广处理利用新模式


  深入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建设,做好技术指导和示范推广,加快先进、适用、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创新推广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机制,支持第三方治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种养业协调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完善农业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机制,建立专业无害化处理体系,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2.3 整治乱搭乱建


  禁养区内发现乱搭乱建的各类畜禽养殖场(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政府(管委会)牵头,会同国土、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纳入“两违”建设处理,立即拆除。限养区、适养区内违法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户),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关闭或拆除。对依法拆除(关闭)的各类违法建设畜禽养殖场(户),对养殖场(户)不予补偿。在各区域内,对依法实施拆除(关闭)和搬迁的各类畜禽养殖场(户)形成的空地块,能够复垦的,必须恢复耕种功能;不能复垦的,进行绿化或引导合法合规利用。


  2.4 实施综合治理


  市环保、农委协同属地政府(管委会)对适养区和限养区已建成的现有畜禽养殖场(户),督促其限期配套建设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限期完善畜禽养殖场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其他相关手续。对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或登记表备案)和没有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市畜牧兽医部门不予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5 加强科学指导,加强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管


  首先,加强科学指导。市农委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培训,积极引导养殖场转变畜禽养殖方式,改进养殖工艺,提高营养调控技术,从源头上减少畜禽养殖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要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积极推广各类适合我市发展、符合健康养殖要求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艺和养殖模式,切实提高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其次,加强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管。各地农业部门和环保部门要注重协调配合,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加强对已通过治理检查认定规模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将规模养殖场纳入双随机抽查名录库,按照双随机的原则正常开展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要求,加强整改督导,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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